税率调整政策:
财税〔2018〕3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为完善增值税制度,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
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7%和11%税率的,税率分别调整为16%、10%。
二、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原适用11%扣除率的,扣除率调整为10%。
三、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%税率货物的农产品,按照12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。
四、原适用17%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%的出口货物,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%。原适用11%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%的出口货物、跨境应税行为,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%。
五、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、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
,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,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;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,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。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、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,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。
调整出口货
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,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,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。
六、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。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
、扣除率、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七、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,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、宣传解释等工作,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、有序推进。如遇问题,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18年4月4日
针对税率的调整政策,天心天思Sunlike-ERP需要对进项税税率、销项税税率、未收票的进货单、未开票的销
货单、未收票的托工缴回单的税率等进行批量调整,软件操作如下:
一、修改本业税率
营业人资料设定-》营业资料页签,直接手工修改本业税率即可;
二、在Sunlike系统中,查看本公司的税率取值次序,针对本司设置的税率进行修改:
在【营业人资料
设定】→【系统2】中的税率取值次序来取值的(如下图),这三种税率都可以通过小工具进行批量修改,下面将详细介绍小工具的使用方法:
首先启用小工具,连
接需修改税率的帐套,如图:
注意:要将小工具放到任意目录,直接运行并登录。
· 批次修改客户、厂商资料的
税率
· 批次修改货品基础资料的税率
· 批次修改货品与客户/厂商税率
三、暂估流程的单据处理
· 暂估流程--原单回冲的单据,不需要特殊处理,收到发票时,暂估单转进货单,进货单的属性取2.营业人资料的税率取值,直接取到最新的税率;
·
暂估流程--暂估差异调整,处理办法请参照下一点。
四、5月1日前未收票的进货单 、未开票的销货单、未收票的托工缴回单的处理办法
·
天心天思Sunlike系列提供批次处理的小工具;
· 把原进货单进行对冲再产生新的进货单,即原17%税率进货单转进货退回单再产生16%税率的进货单;
以进货单举例说明:
1.
小工具提供录入新的税率,例如新税率为16%
2. 过滤出已经审核未开票且税率等于原税率的进货单;
3. 点击执行,即会把选中的进货单自动产生进货退
回单及新的进货单,从而实现新的进货单的税率取到最新税率。
注意事项:
1. 如果进、销货单、托工缴回单,批次调整税率之后,如果原单已经切制凭证,那么用户需要在总账系统—凭证自动结转把新生成的进货退
回单及进货单进行批次切凭证,原单未切凭证的则不需要处理;
2. 处理完后建议做分仓存量核算;
五、其他收入未开票、其他费用支出未收票也需要改税率的处理办法
操作方法与第四点未收票的进货单的操作方法相同;
六、5月以前17%税率的采购转进货单、受订转销货单及托工单转托工缴回单时取最新税率的设置
· 首先需要升级最新版本;
· 若不升级,则需要手工处理采购单及受订单的税率;
下面以销货单
为例,进货单、托工缴回单设置方法类同
修改【销货单】→【属性】→【税率取值】:选择2.营业人资料的税率取值,新登打的销货单即可按营业人资料设置的税率取值次序,取到最新的税率。
七、定价政策需要变动单价的处理
如税率的变动影响到定价政策,则建议新增定价政策,即增加一行新的单价;
有规律的调整,也可以批次调价处理
·
采购单也有【属性】控制取定价政策依据是依单据日期还是预交日期
八、不同的版本要下载对应的小工具
以下版本会提供小工具:
· Sunlike9.0A、Sunlike9.0B、 Sunlike365A、Sunlike365B
· Sunlike8.0版本则需要升级版本